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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者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
2、《作业人员证》(原件、复印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等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份);
4、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份);
5、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继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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