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费单位:
按照鲁财综[2019]42号文件要求,我院今后不再向缴费单位开具纸质非税票据,以电子票据替代。电子票据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汇款、刷卡等缴费功能,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款人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
(1)可在我院业务大厅现场采用微信、支付宝直接扫码缴费。
(2)可在我院业务大厅直接刷卡缴费。
2.网上缴费(网银、对公转账)。
网上缴费需登录“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网址,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
网址链接:
https://yaoyao.cebbank.com/LifePaymentSocket/webPc/sdFeiShui/index.html?canal=sdszwpt&code=637934244#/home/pay/page1
如链接无法打开,也可采用以下方式:
缴款人可登录山东省财政厅官网,从底部滚动专题进入“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此专题出现较慢,需耐心等待)。登陆后需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具体操作请看图示:

山东省财政厅官网

缴费页面
3.持“电子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费。
二、联系方式
1.天鸿路(院本部)业务大厅:0533-3121110
2.气瓶罐车业务大厅:0533-7486991
3.车用气瓶业务大厅:0533-2098235
启用电子票据后,我院现在使用的中信银行淄博分行的账户——
户名:代收财政款项(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淄博分院)
账号:7375010127338006101停止使用(原已开出的纸质票据除外)。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淄博分院
202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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