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指南 > 办理指南

业务指南

锅炉检验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02-03 内容来源:佚名 作者:淄博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锅炉检验办事指南


一、申报检验:

1、报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报检方式

1)网上报检。网址:http://60.210.102.18:9080/NetWork/本院网址快捷链接以及“淄博特检”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

2来院报检。地址: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46(本院业务大厅)。

3、提交资料:

1)网上报检:按网上页面要求内容填报。

2)来院报检和传真报检:需提交《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4、收费标准:鲁发改成本〔2020816”。

 

二、锅炉定期检验现场准备工作:

1、锅炉内部检验

1.1准备好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使用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报告或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报告、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证书等;

1.2提前停炉,放净锅炉内的水,打开锅炉上的人孔、头孔、检查孔和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锅炉内部得到充分冷却,通风换气;

1.3采取可靠措施隔断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并切断电源,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的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转换;

1.4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

1.5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档板、分离装置、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并准备好用于照明的安全电源;

1.6对需要登高检验的(离地面2m以上)部位,应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对需要探伤部位需拆除保温并打磨除锈;

1.7企业要有专人配合检验。

2、锅炉外部检验

2.1准备好锅炉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技术资料、锅炉使用登记资料、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报告或记录、修理和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历次检验报告、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证书等;

2.2对锅炉外部进行清理;

2.3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司炉班长到场配合检验。

三、缴款人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

1)可在我院业务大厅现场采用微信、支付宝直接扫码缴费。

2)可在我院业务大厅直接刷卡缴费。

2.网上缴费(网银、对公转账)。

网上缴费需登录“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网址,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

四、检验报告获取方式

本院业务大厅现场领取或网上自行打印电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