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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检验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1-02-03 内容来源:佚名 作者:淄博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起重机械检验办事指南


一、申报检验:

1、报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报检方式

1)网上报检。网址:http://60.210.102.18:9080/NetWork/或本院网址快速链接中以及“淄博特检”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

2来院报检。地址: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46(本院业务大厅)。

3、提交资料:

1)网上报检:按网上页面要求内容填报。

2)来院报检和传真报检:需提交《特种设备检验申请》(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4、收费标准:鲁发改成本〔2020816”。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准备工作

 1、准备好起重机械的管理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制造许可证或者型式试验备案许可证明、产品监督检验证明(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起重机械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首检除外)、自检和维保记录、存在雷击可能的起重机械有避雷系统有效的证明(首检除外);

2、现场检验时,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3、拆卸制动器、联轴器、电动机等妨碍检验的防护罩、防雨罩部件或者其他物品;

4、将起重机械主要受力部件、主要焊缝的严重腐蚀部位,以及检验人员指定部位和部件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5、高于地面或固定平面2m以上的需进行检验的部位,应采取可靠安全的登高措施;

6、提供满足检验和安全需要的安全照明、工作电源,以及必要的检验辅助工具或者器械;

7、需要固定后方可进行检验的可转动部件(包括可动结构),固定牢靠;

8、现场的环境和场地条件符合检验要求,没有影响检验的物品、设施,并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9、需要进行现场射线检测时,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10、防爆设备现场,具有良好的通风,确保环境空气中的爆炸性气体或者可燃性粉尘物质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相应规定;

三、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须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工艺)文件以及相应的施工设计文件、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质量保证机构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的任命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名单、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产品设计文件、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设计文件、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施工分包方目录与分包方评价资料(施工分包应当符合安装许可条件要求)、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记录、验收资料、桥架需要现场组装的还应提供组装记录及自检合格证明;

2、施工单位应当设专人配合开展监检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监检人员的监检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根据施工监检工作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应当为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3、对A类监检方式的项目,监检人员需要到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监检人员,并且约定监检时间。对A类项目,未经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合格,施工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施工单位应准备满足额定载荷、1.1倍额定载荷、1.25倍额定载荷(起重机械移装除外)及相应幅度下的最大额定载荷(小车变幅、动臂变幅等起重机械)。提供、安排移动重物的设备和人员。

四、缴款人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

1)可在我院业务大厅现场采用微信、支付宝直接扫码缴费。

2)可在我院业务大厅直接刷卡缴费。

2.网上缴费(网银、对公转账)。

网上缴费需登录“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网址,录入20位缴款码进行缴费。

五、检验报告获取方式

本院业务大厅现场领取或网上自行打印电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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